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7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625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9月2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政策变化等因素带来的行业风险以及行业股票整体表现可能较差的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证券市场整体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期)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2日, 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 201室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设15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监察稽核部,投资部,专户投资部,新三板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研究部,交易部,基金事务部,信息技术部,渠道销售部,市场营销部,产品开发部,财富管理部,企划财务部。此外,公司还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邵钢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计划开发部科员,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深业投资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投资决策委员会常任委员、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峰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为全国财经委《破产法》起草小组正式;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科经理和公司发展战略小组,中化总公司财务部综合部经理;宝盈基金管理公司筹备组、研究发展部高级策略分析师、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证券业务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执行总经理并兼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部总监;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乔旭东先生,董事,博士学位。历任西安交通大学、副教授;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委秘书长助理、研究中心总经理;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监事;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曹泉伟先生,董事,博士学历,大学教授,历任美国州立大学商学院金融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副院长。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晓东先生,董事,大学学历,律师,历任丹东纺织专科学校教师,丹东市涉外律师事务所律师,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博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曾任中国证监会发审委专职委员。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刘杰生先生,董事,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副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外华,执行监事,博士学历。历任深圳市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平安保险公司法律顾问、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兼投决会委员、风控委委员;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监事。
东,职工监事,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职工监事。
张洗尘先生,督察长,本科学士,曾任新疆奎屯市外贸公司总经理、,兵团外经贸委处长,新疆新天集团公司纪委、监事会,新疆大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代表处副主任。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侯世霞女士,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行业研究员;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化工行业首席分析师、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本行于2005年10月在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28,05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07.99亿元,增幅3.08%。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7亿元至1,814.20亿元,增幅5.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4.56亿元至1,474.65亿元,增幅6.08%。
2017年,本集团先后荣获《亚洲货币》“2017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融》“2017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2017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银行家》“2017最佳金融创新”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7全球银行1000强”中列第2位;在美国《财富》“2017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列第28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15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资产持有人的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85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 201室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南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信三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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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和对新兴产业的投资管理,拓展大类资产配置空间,在精选新兴产业中个股的基础上适度集中投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谋求资本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
1、宏观经济走势:主要通过对P 增速、工业增加值、物价水平、利率等宏观经济指标的分析,判断实体经济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
2、国家战略导向:主要通过对国家中期经济发展战略导向和行业政策,寻找未来有望持续高成长的产业方向;
3、中观行业盈利:主要通过对同一行业主导发展要素,历史盈利水平的纵向比较以及不同行业之间盈利水平的横向比较,判断行业所处的景气阶段与行业未来盈利趋势;
4、市场估值与流动性:紧密国内外市场整体估值变化,货币供应量增速变化及其对市场整体资金供求的可能影响。
1、对新兴产业的界定:《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定义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参考国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择标准,本基金对新兴产业的范围进行了界定,本基金所指的新兴产业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互联网技术、传媒、通信、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行业,以及其他运用新商业模式或技术实现变革的行业。
由于新兴产业是一个与时俱进动态更新的概念,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新兴产业的产业构成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本基金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升级、各类技术发展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等因素动态调整新兴产业的范畴。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首先是基于以上对新兴产业的定义确定属于新兴产业的行业,并且,随着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动态调整新兴产业的范围。本基金将研究社会发展趋势、经济发展趋势、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消费者需求变化趋势,根据行业景气状况,新兴技术、新兴生产模式以及新兴商业模式等的成熟度,在充分考虑估值的原则下,实现不同行业的资产配置。重点配置于那些核心技术和模式适宜于大规模生产、产品符合市场趋势变化、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得到国家政策支持并且估值合理的子行业。
本基金将选取归属于新兴产业的公司发行的股票构建新兴产业股票库。在新兴产业股票库中,本基金将优选预期成长性较好的公司的股票进行投资。本基金所指的预期成长性较好的公司是指满足基金管理人以下分析标准的公司。
受宏观经济、技术进步、产业政策、社会习惯、下业景气度等因素影响,公司所在行业景气度较高且具有可持续性,从而导致行业整体成长性较高。本基金主要通过持续行业数据,密切关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动态,深入进行上、下游产业链调研,适时对新兴产业各子行业景气度变化情况进行研判。
公司所在行业竞争格局良好,具体体现在市场竞争有序且进入壁垒较高。在行业中,有序的市场竞争有助于行业龙头公司的快速成长。受品牌、技术、男人断掌手相图解资金、资质等因素影响,不同行业的进入壁垒存在差异,进入壁垒较高且行业成长空间较大的行业通常可以获得较快的成长和较大的市值增长空间。本基金主要通过密切当前行业进入者的数量、行业内各公司的竞争策略及各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份额来判断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重点投资于行业竞争格局良好、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的优势公司。
公司管理层素质同样影响公司的成长性。本基金将通过对以下因素的综合分析,对公司管理层素质进行评判,从中选择管理层素质较高的公司。
公司管理团队稳定、团结、敬业、专业、诚实并充满,能够带领公司员工较好贯彻执行公司战略,并能够有效利用公司资源、控制成本、开拓新业务及发挥自身优势,以带领公司不断成长。
公司研发能力位居行业前列,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变化不断对原有产品、原有服务等进行改进,或者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服务等,以保持或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已建立起适合产品或服务特点的营销网络,销售能力较强,可以不断开拓新市场、保持或提高市场占有率。
本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方法。可供选择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DDM)等。
在估值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建立投资组合。当行业或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
本基金将在审慎原则下参与一级市场新股与增发新股的申购。通过研究首次发行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分析新股内在价值、市场溢价率、中签率和申购机会成本等综合评估申购收益率,从而制定相应的申购策略以及择时卖出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基金资产的流动性。本基金通过分析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变化方向,综合考虑不同券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构造债券投资组合。在实际的投资运作中,本基金将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管理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会。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管理特殊情下的流动性风险,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时从其。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上刊登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金合同的,对 2018年5月3日公布的《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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