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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走在影视和现实之间的“寻枪”

类别:评电视剧 日期:2019-2-16 0:39:36 人气: 来源:

  有人说是个贪玩的孩子,因为他常常玩我们:他喜欢把我们习惯地以为只有在电影、电视或小说里才会出现的场景,近乎原封不动地复制到现实世界。并把故事的主角任意地替换成我们中的任何一个。这不,据日前披露,就在6月26日,一部现实版“《寻枪》”趁着夜色,或许还带着三分醉意和七分酒气,在宜宾城里悄然上演。

  “商州所长黄芝彬随身携带的丢失了!”7月26日深夜,一个紧急报告惊动了宜宾县委、县和宜宾市领导。经查,黄芝彬随身携带的,在一辆人力三轮车上遗失,枪内有4发子弹!(见8月7日《华西都市报》)

  看来陆川确有先见之明,知道若干年后自己的《寻抢》会以另一种令人震撼地真实,在中华大地上演。并预言“看《寻枪》你不会想睡觉”。报载7月26日深夜,宜宾县城柏溪镇街头突然出现大量警车,对每一辆人力三轮车进行仔细,次日凌晨县城才归于平静。看来那天真是一个你想睡也睡不着的不眠之夜。

  记得看电影版《寻枪》时,我就有一个疑问,丢了枪(若枪内有子弹),应该是犯罪。用黎叔的话说就是“后果很严重”,若套用电影里局长的话就是“枪里还有三颗子弹,就是人命!如果遇到职业杀手,一枪两个,就是六条人命!”但那时疏懒,没查资料自己的想法。

  现对照《中华人民国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才发现,“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的”确实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法律要管的。当地警方也表示“我们这次绝不允许走过场,必须从思想上找根源,让所有受到教育。”希望这是摸着说的,并能把它真正落到实处。

  电影《寻枪》中,马山最后在争夺自己的枪时不幸中弹身亡,该剧应算悲剧了。对照之下,这现实版“寻枪”唯一令我们欣慰的是,最终以拾枪车夫及时送还收尾,还算差强人意,应算是喜剧了吧。但真从文学艺术的意义上来分,这样的分法显然失之偏颇和片面。

  仅以我之见,就觉得这喜中有悲,有惊,梦见抓鱼是什么意思有险,有诙谐,有荒诞,有黑色幽默等成分其间。假若真落入“职业杀手”之手,那这现实版寻枪会以何种形式和代价收尾,实在让人不敢深想。那时这幕剧的性质肯定会发生质变,所以这个定位真的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和恐怖性。

  假若黄所长失而复得之枪得来太过容易,没能有太多的亲身体验,那么我们来听听“马山”姜文演戏后的体会吧:马山丢枪以前没有意识到,丢枪以后才发现丢失了作为一个的与人格。所以他不顾一切,甚至不惜生命去寻枪,马山寻枪实际是一个认识自己的过程。这里的,我觉得置换成责任更为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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