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出版社创建于1956年,是由中国电影家协会主办,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财政部代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能的中央文化企业,是国内唯一一家电影专业出版机构。目前,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的要求,中国电影出版社正在积极推进公司制,拟整体改制为“中国电影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的电影出版传媒公司将紧紧依托电影产业,充分发挥行业资源优势,围绕“出版、电影、新、活动”四大业务板块,逐步发展成梦到钱包丢了为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化电影出版传媒公司。根据和发展的需要,现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任职人选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以上职位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绩效年薪组成。该职位每届任期为3年(第一年、第二年年签),任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在社长领导下,参与制定全社长期和年度经营计划,确保完成经营指标;分管出版社图书期刊发行工作,全面负责本社图书期刊的市场推广和渠道建设;协助社长管理出版社行政、人事工作;协助社长组织搞好出版社多种经营工作。
(2)具有10年以上文化、出版行业工作经历,3年以上副处级或大型企业中层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7月31日)。
(3)具有较为丰富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与管理经验;熟悉出版社业务流程,对出版行业和图书市场有深入了解;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较强的营销策划能力;能够适应新时代对出版发行工作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年龄在3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在社长领导下,负责出版社电影及相关业务的开发、运营、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出版社电影板块的业务规划、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带领团队做好出版社电影及相关项目的策划、投融资、实施、营销、风控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负责搭建电影板块组织架构,规范内部管理等。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促进电影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
(2)具有10年以上电影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3年以上副处级或大型企业中层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7月31日)。
(3)熟悉电影全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业务;有较强的电影项目的组织策划能力、制作技术能力、营销能力、团队建设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年龄在3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在社长和总编辑的领导下,参与提出本社的编辑工作方针和任务,制定本社中、长期选题规划和年度出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协助总编辑管理图书期刊编辑业务,负责审核选题和书稿,协调解决三审中提出的疑难问题,对书稿进行终审,批准签发书稿。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版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热爱出版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
(2)从事图书期刊及相关编辑出版管理工作10年以上,副编审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7月31日)。
(3)精通编辑业务,熟知出版、发行流程,具备较强的选题策划、论证和实现能力,能够组织制定和实施出版社图书出版规划;能够对书刊质量予以全面、准确地审核把关。
(6)年龄在3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应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统一制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受理报名后,须按关要求,经过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笔试、面试、体检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等网站上公示。
(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依照该职位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违反招聘,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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