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12日),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市主要负责人就社会和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据了解,《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共二十四条,重点对烟花爆竹的定义、适用范围、和部门职责、经营、燃放区域、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零售经营者的义务等作出具体。
法规明确了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管理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具体职责,创设地方特色条款,从我市烟花爆竹管理的实际需求出发,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经营档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入立法,鼓励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业主管理规约对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内容作出约定。
同时,法规还了区域、地点内的餐饮住宿、婚庆典礼、殡葬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开展经营活动时有义务告知服务对象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服务并设置了相应罚则。义渠骇在区域、地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安全、文明、有礼,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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