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电影《京城81号》在《小时代》和《后会无期》的双重夹击下,刷出3亿多票房,创国产惊悚片的记录。不禁又让业内人士拿出鬼片这一话题进行讨论。观众称中国恐怖片剧情狗血,而创作者却称广电颁布的诸如鬼片不能真有鬼的标准,严重影响了恐怖片创作。恐怖片到底是怎么审查的?也许我们应当借此机会重新研究一下这些标准,客观分析一下中国电影的审查制度。
近年来,电影审查一直受到网络的热议。鬼片不能真有鬼小能有幸福中学生不能早恋,在的描述中,好像广电隔三差五地颁布一个审查标准,每次有新标准爆出,电影行业就躁动一番,再爆出公映当日被撤出的《被解救的姜戈》这样的事件,电影审查仿佛成了中国电影行业的You-know-who,成为长久以来挥之不去的话题。中国的电影审查机关,隶属于的电影审查委员会。也就成了电影行业最熟悉的神秘人。
根据国务院2001年12月25日颁发的《电影管理条例》,中国电影审查机关是由36人组成的电影审查委员会。该委员会具体自2007年后,就没有再进行正式对外公布。
而梳理颁布的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只有《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涉及到了审查标准,了10类电影片载有的内容和9类应删剪修改的内容,这些内容多为概括性、原则性标准,没有具体执行层面的。
由于中国电影审查结果的不公开透明性,使得和部分电影评论人根据以往审查被驳回的经验,对电影审查的硬性标准做了许多的非总结。比如:
鬼片、恐怖片:必须无鬼或证明片中角色是心中有鬼,但可以有妖(比如《画皮》:作为一个聊斋故事,原著是在讲鬼,而在电影中就将鬼改成了妖狐);
涉案题材电影:涉案、涉题材同时需要在影片中虚化实际作案手法。虚化或架空案件实际发生的地区和时间发生时间。
:无论在涉案、动作、恐怖等题材的电影中,均不能出现场景的特写或其他直接表现场景的画面。
但是,只要是关注近年来国内电影院线的影片的人都会发现,和网络上总结的这些标准在近年来频频出现例外,比如:
杜琪峰2012年导演的《毒战》中出现了过去国产电影中从未出现的镜头:吸毒、民币的镜头;大量被射杀的镜头;
《爱情故事》、《恋人未满》中,出现了正面积极的描写高中生恋爱的剧情,没有以或反对的视角对该段恋爱剧情进行描写。
可以看出,这些新闻总结的标准,在不少近年来上映的影片中了不同程度的滑铁卢。难道广电在放开审查标准吗?还是广电开始出尔反尔了?
其实,这些标准在现阶段的电影市场中被屡屡挑战,其原因就在于这些标准的产生方式,并非法律法规层面的因素,而是由和报道总结而成。这些标准大多基于如程产生:
首先是新闻爆出:某国产影片送审被拒,发现新闻;赶紧采访制片方获得影片未通过审查的具体原因,再通过猜测审查被拒原因和其他消息渠道了解可能被拒的原因;
制片方对影片的剧情进行修改,直到符合要求,拿到公映许可;通过对公映版和被拒版本进行比较,总结出某条审查标准。
在的比对和猜测中,个案性极强,而且最有新闻价值的点可能被夸大,标准的归纳就难免脱离广电审查的一般性原则。
这些审查标准的大量产生,或许是业界对于确定的审查标准的需求与渴望。而且在一些电影项目的运作上,这些审查标准确实对回避审查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无论我们如何积极的理解这些审查标准的背后原因和产生的作用,也不能回避一个最起码的前提:这些审查标准是彻彻底底的民间产物,不被电影审查委员会和其他任何相关部门所承认,也不能完全依照这些标准管理市场和判断市场。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下称《管理》)中第十、第十四条确实对电影片的内容作出了性。诚然,《管理》中的审查标准的确过于主观、宽泛,对一个把它当做送审电影的执行标准来说显然参考价值不足。但不可否认的是,第十、第十四条的内容就是审查标准本身。而和网络中的种种审查标准,是基于相关个案总结归纳而成,并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功效。从上讲,我国并不是个判例法国家,法律法规中并没有以案例作为审查标准的(判例至少是公开内容);同时,电影审查委员会也从未以或暗示的方式承认过去的案例具有任何程度的参考价值。
除了广电系统审查的一般题材电影外,对于特殊题材电影我国还进行特殊审查:凡涉及外交、民族、教、军事、、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的内容时,广电会根据影片的具体内容,将相关电影联合相关内容主管部门审查,比如司法题材要得到司法部的意见,谍战题材要得到的批示。
尤其在今年4月1日起开始试行的《关于试行国产电影属地审查的通知》(下称《通知》),我国开始试行省级广电终审制度,增设了新的终审主体。除中央和(军队)所属电影制片单位摄制影片、进口影片、重大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重大文献纪录影片、中外合作影片之外,省级广电对报审电影都有终审审查权。省级终审机构是否有具体的标准,也 存在具体的公开性文件。因此,在新的审查制度下,新闻总结的审查标准的参考和借鉴意义无疑又大打折扣。
由于中国当代电影产业发展相对较晚,电影审查机构尚未形成明确、具体、可公开的标准。面对发展迅猛的电影市场,电影审查需要同时兼顾意识形态管理和市场规制的双重职能,这必然是一个对市场和国情逐步适应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所以,在现阶段,我国的电影审查,大多以电影公映后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为审查的主要出发点,对个案进行审查。
也同时说明,审查标准也是根据不同的时间、针对不同个案采取不同的尺度和审查标准。比如,社会的普遍认知和接受程度就是一个考量的标准。在社会大多数少年的家长不太能接受早恋的上个世纪末,不得出现高中生恋爱是的审查尺度;而在目前的社会氛围下,电影中较为和纯粹的高中生恋爱就渐渐成为可以接受的审查尺度。但审查委员会的这种接受,不代表其允许所有高中生恋爱的情形出现。比如:高中生未婚先孕、接吻等镜头,仍不被我国主流价值观接受,如对此情节故意强调,便会出现无法审查通过的风险。
另外,上映档期所对应的实事和热点新闻可能也对审查尺度有影响。比如近年来知名的电影《无人区》,虽然是一部标准的公类型片,由于其题材和故事背景涉及的地点在特定时期内较为,其审查过程就了严重的影响,致使该影片拍摄后几年内都无法正式上映。而几年以后,在社会背景情况较为缓解后,《无人区》也顺利解禁上映了。由此例可以看出,特殊题材电影由专门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查,这些主管部门往往会根据部门内近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对审查尺度作出适度的调整。因此,时间,对审查尺度也有难以忽视的影响。
因此,我们可以发现,真正的应对审查并非硬抗,而是要全面了解我国的社会局势、产业政策以及产业动态。抱住总结的审查标准有可能错失市场机会,归根结底,审查实现的是对社会的管理,以及对电影市场的管理。所以应从我国审查制度的客观实际出发,灵活动态的理解电影审查这一问题,才能更加有效的规避电影可能产生的审查风险,真正的做到立于不败之地。况且,制度都是适应市场和社会的发展而设立的,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我国电影市场份额的扩大,电影审查制度也会相应完善,配合电影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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