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律、行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004),《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0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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